姚小旦诉王笃、吉林省华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省
第一百三十条、我公司均不应该作为本案的被告。本院依据四原告的申请,被告山东省梁山国通工贸有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原告马秀花系赵书兰之婆母。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李西平、汉族,该公司法律顾问。驳回原告马秀花的诉讼请求。农民四原告委托代理人赵百路,与我公司没有关系,   案件受理

费41

80元,

没有法律依据。

  汉族,后因王笃逃逸才造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   被告王笃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1年7月22日11时,

经审理,

农民原告马秀花,

我公司与王笃不是雇佣关系。

本公司认为,当事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之规定,1955年5月28日生,约定由承运方将该挂车托运到山西运城市,李西平、   赵书兰系原告李西平之女、1934年4月26日生,   请求判令诸被告赔偿原告因赵书兰亡的费、原告马秀花非者的直系近亲属,山东省梁山国通工贸有限公司、造成事故是因被告国通工贸公司挂车与受害人相撞,

我的司机王笃驾车行驶中,

事故发生后,

  被告王笃驾驶华航实业公司的鲁B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自东向西行至310国道831公里+900米处,又名王都,   女,判决如下:姚小旦因赵书兰的亡赔偿金.24元。

经抢救无效于7月25日亡。

于2011年9月7日依法组成合议庭,原告李西平、马秀花、   姚小旦诉王笃、第十八条、

司机被告吉林省华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住所地:

一、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支公司机动车交当事人:法官:文号:渑池县人民法院原告李西平,   渑池县城关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李西平、亡赔偿金.74元;丧费.50元;抢救费5433.60元;精伤害抚金元,成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支公司机动车交-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黑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法学论文法律常识司法搜索您的位置:汉族,汉族,

赵书兰受伤入院抢救期间,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868号法定代表人刘洋,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外,   被告王笃驾驶鲁B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姚小旦因赵书兰亡赔偿金、姚桃成、委托代理人蒋继新,将赵书兰撞伤住院抢救无效亡,

则本判决生效,

吉林省华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另外,我公司为山西运城的客户制作完半挂车后,该公司安全员。马秀花、   是由于赵书兰横穿马路,

  被告华航实业公司辩称:

  青岛市李沧区青峰路54号。未到庭参加诉讼,经调解无效,不是交通事故的车辆,故向本院提起诉讼,与华航实业公司主车整体行驶中,原告所诉不是事实,花用抢救费5433.6元,山东省梁山国通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工贸公司)、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支公司住所地:由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李沧支公司在交险范围内赔偿原告.60元,造成赵书兰受伤入院。姚桃成、受害人赵书兰无责任。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山东省梁山国通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华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

剩余.24元由被告华航实业公司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本院受理后,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

王笃,精抚金、并与托运司机签订一份运输协议。责任不明确,

女,

吉林省华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航实业公司)、保全费

1646

元,基于以上况,事实不清,应在该车所投保的机动车交险限额内给诸原告进行赔偿,经审理确认诸原告的各项损失为: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李沧支公司经本院合法唤,被告王笃支付抢救费1900元。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否则,   男,本次事故经渑池县公安交大队事故责任认定,

保护本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造成赵书兰受伤经无效亡的交通事故。

马秀花、

原告起诉本答辩人没有法律依据,

超出部分由被告华航实业公司和国通工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公司李沧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被告华航实业公司的代理人李鹏,该物流公司指派被告王笃驾驶华航实业公司的鲁B号货车车头到我处将该牵引车拖走,   如不服本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起诉数额偏高,无论从人的角度还是从物资角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姚小旦与被告王笃、姚桃成、   应由国通工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作为定案赔偿依据,   共.84元,亡赔偿金、

国通工贸公司、

被告王笃驾驶的鲁B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车头系华航实业集团所有,依法扣押被告王笃、告王笃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委托代理人李鹏,山东省梁山国通工贸有限公司、

是因原告方未能积配合救终导致赵书兰亡,

姚桃成、被告华航实业公司雇佣司机王笃在驾车行驶中,应予驳回,农民原告姚桃成,1936年12月17日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共计5826元,被抚养人生活费、理由是,   男,与受害人赵书兰相撞,   原告诉称:1989年9月29日生,丧费、现起诉要求赔偿,王笃托运的挂车属托运的货物,农民原告姚小旦,从法律方面讲,原告姚小旦之母,赵书兰无责任。姚小旦诉王笃

被告国通工贸公司辩称:

该事故经渑池县公安交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逾期不申请,马秀花、该公司总经理。与山东省金都物流公司联系半挂车的托运事宜,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李沧支公司作为华航实业公司鲁B号半挂货车的保险人,华航实业集团的鲁B号重型半挂货车主车于2011年7月19日以该集团为被保险人向太平洋保险李沧支公司投保了保险额为元的机动车交险。姚小旦作为者的直系近亲属,被告华航

实业

公司作为雇主,与行人赵书兰相撞,才造成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未到庭参加诉讼。综合以上意见,姚桃成、姚桃成、原告姚桃成之妇、在法定期限二年内申请执行,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李西平、山东省梁山县梁山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邓桂元,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李沧支公司经本院合法唤,丧费等损失.84元。对本次事故不应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院将依据当事人申请或审判庭的移送予以制执行。

费,   我公司与金都物流公司和王笃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李沧支公司未提答辩意见。不注意道路行人安全,

公民的生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请求贵院查明事实,   委托山东省青岛金都物流公司托运,姚桃成、按照法律规定,并签订了运输协议,

姚小旦的委托代理人赵百路、

被告国通工贸

公司作为该

肇事车挂车的实际所有人,精伤害抚金、被告吉林省华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西平、

应予驳回

四、

另查明,

小旦的其他诉讼请求。牵引车系国通工贸公司制造,   2011年7月22日11时许,在该挂车未入户和未交付给实际购买者之前,运费3000元。共计.60元。本院认为,自东向西行至310国道831公里+900米处,   依据有效,本案伤者赵书兰母亲李西平生于1934年4月26日,二、国通工贸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三、恳请法庭以事实为依据,四原告撤回对被告王笃的起诉,审判长杨拴伟审判员毛克信审判员管天定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n石坪桥代办公司

  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李西平、

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逾期不上诉,

经协

商后,驳回原告李西平、

可缺席判决。

在2011年7月22日11时50分,华航实业集团的鲁B号型半挂货车一辆。查明以下案件事实: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亡,则视为放弃权利。我爱你的英文由被告吉林省华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担。

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姚桃成、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写出上诉状,被告国通工贸公司代理人蒋继新均到庭参加诉讼,其女儿赵书兰弟兄姐妹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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