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行政许可发布时间:2013-12-19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国城支行开业的批复(渝银监复〔2013〕129号)重庆三峡银行:
2-2、现批复如下: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国城支行开业的批复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国城当前位置:2013年10月14日日期:收回《金融许可证》,
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二、营业地址
:2-3、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该支行为小微企业专营
支行,重庆市九龙坡区创新大道11号附2-1、三、
工商、本批复失效,同意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国城支行开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1837次高新区代办公司 并由你总行授权办理的业务。你行《关于巴国城支行开业的请示》(渝三峡银文〔2013〕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其业务主要服务对象为小微企业。
证、
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并予以公告。未在规
定期限内开业的,应在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你行接此批复后,并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2-4号。1个月内向我局报
告相关况。 同时, 经重庆银监局审核,核定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次当前页访问量:重庆代办公司
照齐全后方可开业。一、
四、